民 事 答 辩 状
(公民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
答辩人:
因 一案,
提出答辩如下:
。
此 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
答辩人: (签名或盖章)
二○ 年 月 日
注:1、本答辩状供公民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2、“答辩人”栏,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3、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具体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及其住址。
4、答辩状副本份数,应按原告的人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