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所需材料清单
1、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份
2、《上海市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1份
3、《项目立项计划书》*2份
4、《研究开发项目经费预算报告》*2份
5、《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2份
6、《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3份 ,并送交电子文档
7、《鉴定申请表》
7、《研发项目效用情况说明》*1份
8、立项登记客户端电子文档
9、《商请函》*2份
10、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帐管理承诺书*1份
11、委托、合作、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2份
注:上述《上海市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鉴定申请表》、《商请函》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帐管理承诺书为固定格式,其余由企业自行制定.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什么?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起始于1996年.当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联合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首次就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问题进行了明确.
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如对企业的研发支出实施加计扣除,则称之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针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立项报告是指哪些的问题,文章中列举出了具体的资料种类.大家可以参照文章去准备.另外,对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文章中也进行了说明,它是一种税收上的优惠方式.相关的会计处理大家请自行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