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这件事情上,许多当事人都会自我代入“弱者”的角色,一想到请律师要花钱,上法院要交诉讼费,还一定能达到效果,就退缩了。

因此,今天特意聊聊,打离婚官司需要哪些成本。

1、诉讼费

其实,如果没有财产的或者财产很少的离婚官司,诉讼费微乎其微。譬如,需要分割的财产在20万元以下的,诉讼费是300元;财产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5‰收取。举例:在财产50万元的,需要交的诉讼费是300+(50-20)*5‰=1800元。(各地政策可能有所偏差,以及简易程序可以减半征收)

而且这个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最后原则上是由原被告各自承担一半。因此,一场离婚官司涉及的诉讼费达不到家庭资产的2.5‰。

2、保全费

如果要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保全费5000元就封顶了。因为现在基本上是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就能达到担保的效果,保函的费率一般也在1‰以内。即50万元财产的担保函,也就只需花500万元在保险公司买个保函就行。

因此,保全财产的成本不到涉案财产的0.3‰。

3、评估费

这种费用不是一定会产生的,只有在双方对车辆、房屋的价值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才会需要请第三方来评估。那一般也就300万的财产,评估费在1万元左右。

4、律师费

那不同律师的收费肯定是有差别的,每位律师都有自己的“身价”。人人都想请名律师,那是否人人都请得起名律师呢。那不妨考虑一下这个律师费的性价比如何。

那如果以财产标的来估算固定的律师费,一般以财产标的1%-5%左右来估算,100万财产的离婚案,一般律师费在1-5万之间。

所以,要打一场离婚官司所花的费用也就占家庭财产的2%-4%左右。也是一般人都能够承担的成本。正所谓,鸡都买了,还舍不得买块生姜么。花小钱保大钱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