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事人

卖出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卖出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卖出人自愿将坐落在           用于居住的三室二厅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买受人。房屋属小产权房。买受人对所购房屋及有关事宜已充分了解。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卖出人与买受人约定按承包方式计算该房屋价款,计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该房屋成交价款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另外双方约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需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第三条 付款与交接

首付    万元,余额 元,到 年 月 日后付清房款,买受人到期未付清全部房款 元给卖出人。每月按 元赔付卖方损失,卖出人同意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   日内,并配合买房人办理过户手续。水电等其他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允许违约,如若违约需付违约金 元。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出人、买受人各执一份。

卖出人: 买受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挂户协议

甲方:

乙方:

今乙方用自己的个人户头挂靠甲方的房子44平方米,被国家征收拆迁,就此事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国家拆迁成立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贰万元挂户费。

二、对拆迁之后补偿的所有费用,包括过渡费、搬家费、拆迁奖励、水电等补偿款,乙方自愿给甲方,并出具委托书由甲方领取。

三、国家赔偿安置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四、此协议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上达成,如哪一方反悔,反悔一方赔偿对方五倍违约金。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