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简易注销公告
1、全体股东签署《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入“企业信息填报”模块,点击“联络员信息”进行登录,选择“简易注销公告”,上传全体股东已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后提交发布,公示期为20天。
3、公示期满后30天内需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超过30天就无法办理)
举例:某A有限公司20X1年11月12日做了简易注销公示,公示期满是20X1年12月2日,需要在公示期满一个月内,也就是20X2年1月1日前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否则超期将无法办理,只能撤销重新公示。
特殊情况提示:部分公司存在股东失联的情况如何处理?
二、办理简易注销
登录“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官网(网址: http://qdsxzspfwj.qingdao.gov.cn ),点击进入“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模块,点击左上角“登录/注册”模块,输入账号密码进行登录,选择“我的办件”,进入点击“注销登记-简易注销”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企业信息并拍照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全体投资人及委托代理人完成电子签章后提交审核,核准通过显示“已办结”即办理完成。
2、窗口办理简易注销流程:
携带《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到登记机关窗口办理(全体股东、法人现场签字。如无法到达现场,拍相关人员在材料上签字的视频),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可当场办结并领取“注销通知书”。
三、友情提示
1、以上流程学习总结,坐标山东青岛,其他区域流程基本相同;另因各个地区的审批要求不同、电子化办理细节不同,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2、以上学习总结,未考虑税务登记的“税务清税”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