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民事案件来说,如果二审双方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还是不服,可以向二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时间为拿到生效判决、裁定六个月内提出再审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对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因此,为了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当事人在起动司法救济程序申请再审之前,充分考虑我以下建议:

原判决、裁定是否适用法律有错误;审判人员有没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的行为;认定基本事实是否是伪造的,关键证据是否未经质证的;合议庭成员该回避的没有回避的。

再审不是每个当事人想的那么容易,立案信访局受理门槛把关很严,如果受理收了再审资料,审查认为可以进行再审立案。接下来会下发再审立案受理通知书并告之当事人缴纳相关费用,接下来当事人准备好再审申请新证据,人民法院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举成听证会。

通过听证审查,认为原判决、裁定事实清楚,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认为符合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本案。

但裁定驳回的,当事人可以向二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议。民事救济程序己全部穷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