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肇事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害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以人为本的原则,就 年 月 日 在 地段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就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达成赔信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一次性赔偿乙方各种车辆损害维修项目共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甲方承诺 日内将款项支付完毕,乙方收到款项后向甲方出具收据。

二、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甲方的其它一切权利.不再要求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三、甲乙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协助交警机关处理事故,保险公司理赔事项,不得相互设置障碍。

四、本协议签字合法有效后,乙方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此次交通事故再向甲方主张权利,若造成甲方其它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上述赔偿费的两倍。

六、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在辉县市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辉县市交警大队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