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招标就是招标人自己办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投标邀请、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组织开标、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等全过程招标事项。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自行招标应当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标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是决定招标工作质量、效率和规范化程度的基本因素。招标人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是指具备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业人员。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符合专业化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招标工作质量、效率和规范化程度。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招标人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招标人也可以将全部或部分招标事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