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用费怎么开票

资金占用费是指非金融机构之间(如企业与企业之间)借贷资金以及商务活动中预收预付款项而收支的利息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十条规定:”《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则增值税按金融服务开具: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资金占用费怎么开票-编程日记

资金占用费专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上述与货款同时收到的违约金和延期付款利息属于价外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因此,上述开在专用发票上的”资金占用费”部分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会计资金占用费用什么科目?怎样处理?

资金占用费(无论是否来自关联方)在新准则下都受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范,对于一般工商企业而言,应当属于其他业务收入(报表上并入营业收入反映).根据准则第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因此,对于资金占用费中属于公允的部分,可计入当期营业收入;超过公允交易对价的部分,应作为捐赠收入处理.

这里”公允交易”的判断标准,个人认为应当使用银行贷款利率,即如果借款方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根据其过去的信用记录、目前的财务状况等综合判断风险水平后确定的利率.

对于超过银行贷款利率,因而被认定为不公允的部分,属于从控股股东处收取的,应计入资本公积处理;从其他方面收取的,计入营业外收入处理.

资金占用费如何开票?依据资金占用费的定义我们就可以知晓,它实际是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利息,做为出借资金的一方所取得的利息应该是计入企业的营业外收入的,所以应该开具增值税发票,而且是可以用于抵扣一部分进项额的.大家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