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实事求是的记账,不做假账,建议是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以银行转账支票存根做附件,一般来说,主管税务机关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会认可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采取事实重于形式原则,从这笔会计分录来看,贵公司已经实际支付,且发生的成本支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准予税前扣除的,当然要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给予贵公司税务行政处罚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是现金支付
借:原材料
贷:库存现金
从这笔会计分录来看,没有办法证明贵公司实际发生了成本支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主管税务机关有可能要求贵公司做纳税调整.
购买支付原材料没有发票怎么做纳税调整?
如未能取得合法票据的,那么,对于所领用的支付原材料并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部分,不得列支作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也就是说,在当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只对计入当期成本的部分进行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在当年度未列支进入成本的部分暂不做纳税调整.如该批支付原材料于当纳税年度全部计入成本费用的,那么,则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对费用列支期间的要求跨越年度取得发票入账,在税收方面主要影响企业所得税.由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在纳税年度内发票跨月入账,并不影响当年度所得税的计算.对跨越年度取得发票入帐,虽然不过是时间性差异,但影响不同纳税年度的比和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2)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上述文章内容总结了:”采购无发票如何处理?”.实务中,暂估入账或者无票入账的情形还是比较常见,不能说没有发票就不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正确规范的操作可以减少很多涉税风险,使企业更稳定长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