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官媒新华社报道,前不久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丁严王村,每家每户都收到了分红告知单:2021年度,村民人均分红将近7000元,不久后就会进入个人银行账户。随着新年来临,越来越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村民们分红的消息传出,中西部地区农村集体分红的消息也多了起来,每户少则分到几百元,多则分到几万元。自2017年起,我国就开始着力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既是生产资料,也是“财富之母”。

与此同时,我国近些年城镇化飞速提升也离不开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城镇化率仅为36%,根据当时联合国专家预测,我国至少需要50年城镇化率才有望突破70%,达到早期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但实际上仅过了21年,我国城镇化率就飞速增长至64.72%,完成了许多发达国家40年才能实现的目标。正如住建部部长说的那样:我国城市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创造了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奇迹。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意识到两个十分现实的问题,其一是“人户分离”的流动人口快速上涨,“人户分离”指的是居民的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的情况。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虽然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经接近65%的水平,但是户籍城镇化率仅为46.7%,增速明显慢于城镇化率,2021年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突破5亿,达到5.04亿人,比2020年增加1100万人,也就是说接近5亿人是“漂泊”于城市当中。

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当前房价过高,根据贝壳研究院发布的《2021城市刚需购房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一线城市套均总价约为298万,新一线城市套均总价约为149.5万,二线城市为123.4万。对于流入到这些热点城市来说,买房难度十分大,光是首付可能就需要攒10年的时间。因此只能选择在偏远小城市买房定居,在大城市租房生活,陷入了“城市难以立足,农村无法回去”的困境。

第二个问题是农村土地大量空置,出现了许多“空心村”。最近几年,有这样一种观点在农村中越来越流行:“宁要城市一张床,不要农村一套房”,许多农村年轻人背井离乡前往城市,且这种趋势已经形成了一种不可逆的现象。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口流出,农村土地荒废问题也越来越明显,根据农村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宅基地总面积为2.5亿亩,其中空置的宅基地面积高达1亿亩,占比40%,2009年至2019年,我国耕地面积年均净减少超过1100万亩。

对于上述两个问题,国家显然也早已经注意到了,对于房价过高的现状,一方面对于楼市进行持续调控,消除楼市泡沫,使得房价加速回归理性,让无房群体更快实现买房的梦想。另一方面不断推出安居房、公租房、廉租房等各种保障性房源,来解决流入城市的“新市民”租房问题,并且不断推进“租购同权”实现买房与租房享受同样的社会资源待遇。

对于土地流失问题,则是通过土地确权的方式来解决。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1月31日,我国颁布了另一项民生福利政策——土地确权登记,农民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谢俊奇认为,土地确权的意义不亚于“第二次土改”,农民能够带来许多好处:比如有效保护农村财产、农民能够将土地外包的方式增加财产性收入、能够方便抵押*款等。

“确权”已圆满结束?

如今土地确权登记已经过了8年,进入2022年后,关于“确权已经圆满结束”的消息也越来越多,对此许多人来询问真伪。那么事实真是如此吗?答案是肯定的,早在2020年5月自然资源部就下发了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整个注册工作已经接近尾声”。那么为何2022年才结束呢?原因在于由于2020年情况特殊,确权工作只完成了80%,因此剩余的将在2021年完成。

由此可见,2022年是土地确权“圆满结束”的一年,公开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经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将15亿亩承包地确权给2亿农户,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确认集体成员9亿人。赋予了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可能有人会问: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与土地确权两项民生福利政策都已经进入尾声或者收官,那么未来农村的房屋宅基地该如何处理呢?

2022年起,农村房屋统统“这样”处理,不用再争了

随着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正式生效,农村房屋宅基地统统“这样”处理:

1、三类人不能在农村自建和翻新房

首先是主动退出或流转农村宅基地的人:根据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不能以各种名义强制农村退出宅基地或者强迫农民“上楼”。其次是将户口从农村迁入到城市的人:自然资源部明确表示,对于已经把户口迁到城市的人,如果想再次回到农村,在宅基地上自建新房或翻新,是不允许的,原因是这类人已经不属于该村村集体。最后是城镇居民: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建房,主要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房屋宅基地继承问题

许多人都在担忧这样的问题:自己一旦在城市落户,就无法继承老家的房屋宅基地了。对于这个问题,自然资源部给出了明确的回应: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那么答案也就很明显了,即使在城市落户,依旧能够继承老家房屋的所有权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为何宅基地不是“所有权”呢?主要原因是其属于集体,并非个人。

3、明确了宅基地登记程序

第四节第三十四条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实行的是“一户一宅”制度,因此一户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并且宅基地面积不能超标,也不能踩生态红线。

4、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可以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上文已经提到过,对于许多流入到城市的人口来说,由于长期无法回老家,担心老家宅基地由于无人照看而荒废,因此也没法在城市安心落户。对于这样的问题,如今有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新规明确规定可以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这样既不用担心老家宅基地出现荒废的情况,少了后顾之忧,还避免了资源浪费,与此同时也能够为自己带来一笔可观的收入,属于一举三得的好事。

随着时间来到2022年,对于老家还有土地但是不知道是否确权的家庭来说,应该时刻关注土地的确权进度,如果宅基地无人看管并且在城市落户的话,可以选择有偿退出宅基地或者将其外包出去来获得收益。与此同时随着新规发布,未来老家房屋宅基地将统统按照上述4个“新规”处理,对于也不用再争论了。不难发现,最近几年我国对于农村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民财产权利的大门会越开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