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肥水不流外人田,城镇居民可以购买农村的房屋吗?

一般来说,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为集体所有,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可以占有、使用,那么如果城镇居民购买了农村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对于这个问题,分为一般情况和特殊情况,一般来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购买宅基地或者房屋与村民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无效。

但是,除了一般情况,还有特殊情况,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村的房屋依然应当认定为有效的。

1、家庭成员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买房的人虽然为城镇居民,但其配偶或父母、子女为购买房屋所在地集体组织成员,购买房屋时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共同居住,并且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2、提前打好了招呼,经过同意并办理了手续

城镇居民购买村民房屋后,如果已经相应的机关批准和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产权变动手续,并取得合法权属证书的,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3、户口已经迁入,居民户口发生变化

城镇居民购买房屋后,已将其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申请加入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由城镇居民转变为本村居民的,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4、宅基地性质已经发生变化

如果房屋在出卖之前或者同时,房屋所占宅基地因征收已转为国有土地,原为农民身份的出卖人转为城镇居民,那么宅基地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所以说,对于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法律效力问题,原则上是无效的,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是有效的,需要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同时,城镇居民在决定购买农村房屋的时候,要关注法律的规定以及政策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