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一般原则:
(一)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
(二)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四)特殊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五)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我国法律体系、诸要素的法律效力等级及其适用规则规定:
(1)宪法具有最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