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近期,根据山东省税务局通知:对个人代开发票环节附征个人所得税进行规范.对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代开发票,不再附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除综合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代开发票时可暂继续延续此前做法.
个人代开劳务发票应税所得税,由接受劳务服务支付劳务费的单位依法代扣代缴.纳税人,可按个人全年综合所得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劳务报酬所得如何界定?
从劳社部发[2005]12号文对”劳动关系”确立的三个界定条件看,第一个条件,双方主体资格需合法也适用”劳务关系”.第二个条件,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由于存在用人单位部分工作岗位灵活,以一定期间内完成相应工作即可,无需考勤的特点,很难区分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管理.第三个条件,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这个条件容易区分,笔者认为这个条件是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关键.当劳动者提供的一项服务不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既不符合劳动关系的工资薪金所得,又不符合个税条例中列举的经营所得,且符合个税条例中列举的劳务报酬项目,则应明确界定为”劳务关系”,按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税.例如,非装卸搬运经营单位临时请人有偿装卸搬运、非教育培训经营单位临时请人讲课等.
劳动者取得用人单位的报酬项目符合劳务报酬项目的,单位支付报酬时应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务费发票,否则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或不符合行政监管要求.
收到劳务费发票如何申报个税?在最新的个税法下的劳务报酬,如果是支付企业收到了付出劳务的个人自开或代开的发票,都是需要按照税法的要求计算扣除个税后的款项再支付给对方,而且在当月的个税申报时还要代为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