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上述费用组成研发费用总额.
2、另外规定,其他费用(保险费、会议费、差旅费,知识产权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一般不得超过费用总额的20%,
3、按上规定,其他费用要按研发费用总额除其他费用外的金额来计算确认可计入研发费总额的其他费用,该项费用,可能是实际发生数(实际发生数小于计算确认的其他费用数),也可能是计算确定数(实际发生数大于计算确认的其他费用数)
4、因此计入研发费用总额的其他费用,本质上属于计算确定数,不属于实际发生数.
5、因此: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属于研发费用总额减去其他费用后的金额,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在申报时汇报了20%这个指标.
6、另外:境内研发费总额的填列也是如上理由.
一般意义的研发费投入与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范围有何差异?
一般意义的研发费投入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根据统计局口径,R&D主要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范围有特殊规定,主要体现在行业范围及计算口径等方面:在行业范围方面,规定了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行业;在计算口径方面,必须是满足政策列举的七个项目的研发费用项目才允许列入加计扣除范围.
基础研究投入费用包括哪些?笔者参考了最新的文件规定,为大家整理了以上六点用来区分研发费用和基础研究投入费用,同时也延伸了两者之间的范围差异,如果你已经掌握了这些内容,可以继续关注在线资讯获取更多最新财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