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现在没有外经证了,统一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合同延期的,可以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跨区域报验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的税务机关之间传递,实时共享.
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挂靠业务,单位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
1、如果是挂靠公司业务,不做所得税帐务处理.
2、如果是你单位业务,所得税分录
(1)季度末提取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2)季度末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下月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三、工程会涉及到人工费呀,材料费呀什么的该如何做账?
工程涉及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等,都记入”工程施工”科目.
以上内容详细给大家介绍了: “挂靠别人去外地做工程需要开外经证吗?”,相信大家已经清楚在遇到挂靠业务时,如何规范进行账务处理和涉税处理.如果你还想要了解其他的内容,可以持续关注我们,我们将为你带来最新最热的财税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