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灯不是摆设,不要“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6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提示车主即将变灯,作用是净空交叉路口,使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在黄灯期间快速通过。黄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得通行。
闯黄灯等同于闯红灯,罚200元扣6分
很多地方对“闯黄灯”有明确规定,等同于闯红灯,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扣6分,罚200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八条: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以及根据2013年1月1日公安部公布的闯黄灯的定义:
车主在黄灯亮起时未越过停止线的机动车继续通行的,属于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章行为,可以处以200元罚款,并扣6分。
一张图看懂“闯黄灯”的评判标准:
可以看到,黄灯亮起时,车身位置是决定是否闯黄灯的关键。
1)如果在黄灯亮起时,车身已经越过停止线,正常通行没有问题;
2)如果在黄灯期间才压过停止线,那就属闯黄灯了。
2种情况算闯黄灯
① 黄灯亮时,车身未过线或压线继续行驶通过路口,属于闯黄灯;
② 黄灯亮起时,从停止线内加速通过路口,也属于闯黄灯。
很多交通事故就是因为车主在黄灯闪烁时强行通过,结果红灯亮起后才跑到半路,从而与侧向头车相撞。
其实,如果大家在行经交叉路口时减速慢行、谨慎驾驶,“抢黄灯”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宁等三分,不争一秒。从法律上讲,闯黄灯其实是属于违法的,但目前对此行为的处罚并不严格。你认为对闯黄灯应该严格处罚,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