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一年内不能变更,
子女教育,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赡养老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住房贷款利息,1.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专项扣除中途变更信息应该如何处理
若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的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更新《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WEB网页端自行更新,并告知扣缴单位,请其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通过【下载更新】功能模块获取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提交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点击【修改】功能菜单,更新、导入纳税人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上述文章,围绕个税专项扣除能中途变更吗等专项扣除信息变更的内容讲解,除了规定一年内不能变更的以外,其它的专项扣除可以变更,需要去网上更新信息.具体操作如上所示.有疑问的朋友,欢迎点击网页弹出窗口,老师一对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