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税金及附加属于损益类科目,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1、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贷:银行存款
3、印花税缴纳: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的教育费附加如何计算?
一般纳税人的附加税有3种,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方式一致.
分别是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1%,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以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为基数.一般纳税人附加税具体计算如下:城市建设维护税=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7%或5%或1%;教育费附加=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3%;地方教育费附加=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1%.
计税基础
(1)城市维护建设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二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附加税缴纳的会计处理怎么做?附加税的缴纳与其它税种缴纳的做法并没有区别,只是要注意附加税在计提时的依据,如果增值税免于交纳了,附加税也就没了依据,就不用计提和缴纳了,所以在计算的时候还要看主税享受多少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