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期间税费怎么算
1、 规划设计费:
一般可按建安工程费×3%左右估算; 可行性研究费:
一般可按与本司签定的合同金额计算或按建安工程费×1%~3%估算; 地质勘察测绘费:
一般可按建安工程费×0.3~0.5%估算; 三通一平费:
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的费用、场地平整费用和通水、电、路的费 用.
一般可按用地面积×40~60元/㎡估算(需要核对项目地块是否已经三通一平,并包含在土地成本中,避免重复计算)
2、配套设施建设费:
用地面积≥2万㎡的商品房项目按建安工程费×5.5%计征; 用地面积<2万㎡的商品房零星开发按建安工程费×11%计征; 也可按照"配套设施建设费"的计算基数计算; 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费: 按建安工程费×0.4%计征; 供水管网补偿费:
住宅:0.3吨/人,600元/吨; 商业:0.1吨/㎡,600元/吨; 供电用电负荷费:
住宅:4千瓦时/户,480元/千瓦时;
商业:8千瓦时/100㎡,1000元/千瓦时; 其他税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产品如何确定完工的时间
根据《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01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开发的开发产品,无论工程质量是否通过验收合格,或是否办理完工(竣工)备案手续以及会计决算手续,当企业开始办理开发产品交付手续(包括入住手续)、或已开始实际投入使用时,为开发产品开始投入使用,应视为开发产品已经完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规定及时结算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并计算企业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关于开发期间税费怎么算解答先到这里,具体在开发期间的税费,也要根据税种的税率来进行确定.要是财务认为这些税费的计算、处理都比较复杂,不知道该怎么样算的话,再遇到类似问题的话也可以通过网站找专业老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