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储土地补偿怎么做分录?
答:收到补偿金的话可以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里,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范围.
答:具体包括:一是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或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依法需要支付的与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有关的其他费用.
二是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或收回土地后进行必要的前期土地开发费用.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仅限于与储备宗地相关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三是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的规定需要偿还的土地储备存量贷款本金和利息支出.
四是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的与土地储备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土地储备工作中发生的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地价评估以及管护中围栏、围墙等建设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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