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打官司,也听说过仲裁和法院,但究竟怎么选择呢?我们今天就简单的聊一下。
1、仲裁机构一般都叫“***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是今天讨论的范围,劳动仲裁是劳动纠纷的必须程序,不能选择),法院均为“***人民法院”。
2、仲裁机构不属于国家机关,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
3、仲裁机构不受行政区域划分的层级限制,而法院则由基本上与行政区域划分相关联,县区一级的叫基层人民法院(乡镇上的法庭是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仍然是基层法院)、市级的是中级人民法院、省级的是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级的就是最高人民法院;
4、仲裁委员会的结果是“裁决书”,法院的结果叫“判决书、裁定书”;
5、仲裁的结果是“一裁终局”制,不能上诉;而法院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对一审结果不服的可以上诉(特殊程序结果除外);
6、仲裁结果的执行是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而法院结果的执行是向一审人民法院申请。
上面几点是相对比较明显和主要的区别,也是很多人关注的,其他一些区别可能涉及到法律专业人员的研究方面,这里就不再多说了。
7、仲裁机构审理案件的人员叫仲裁员,主要是经验丰富的律师和其他法律工作者担任;而法院审理案件的人员叫法官,是需要通过统一考试录用晋升为审判法官。
8、仲裁机构审理案件的程序上相对灵活,时间成本低,但费用相比诉讼费用稍高;到法院诉讼的时间、精力成本较高;
9、仲裁结果纠错的程序相对人民法院要困难,人民法院的结果纠错程序有二审、再审、审判监督程序、申诉等。
二、仲裁机构和法院的相同点:
对当事人来说最关心的一点就是结果的法律效力问题,生效的仲裁机构裁决和法院的判决均具有可执行的法律效力,可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三、怎么选择
1、如果想要到仲裁机构打官司,则必须双方共同约定一个明确的仲裁机构,可以事先约定,也可以发生纠纷以后再约定,否则仲裁机构是没有管辖权的;
2、选择到法院诉讼,则需要双方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者将之前的约定废除,否则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
3、如果事先约定了由仲裁机构审理,而又到法院起诉的,如果对方没有提出异议而答辩的,则视为仲裁的约定不再有约束力,法院有管辖权。
四、建议
占在自身的角度来考虑,首选自己当地的仲裁委员会,其次自己当地的人民法院,然后是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最后选择对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