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抄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第三十八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企业的合同账款如何确定发生时间?
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百项中扣缴.所称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因此,企业须按合同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不管款项是否已经支付,来判断扣缴义务的发生时间,及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对外支付企业所得税申报方式?整体上来说,其实根据小编老师针对对外支付的企业所得税缴纳都是按照实际支付的所得额进行征缴的,当然申报的所得税也是从支付账款中进行扣缴的,当然如果你们对此内容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需要咨询,都可以来本网站上找老师进行咨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