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购买、充值预付卡,应在业务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按照购买或充值、发放和使用等不同情形进行以下税务处理:
(1)在购买或充值环节,取得按规定开具的”不征税发票”,预付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购买或充值时发生的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在发放环节,凭相关内外部凭证,证明预付卡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的,根据使用用途进行归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如:发放给职工的可作为工资、福利费,用于交际应酬的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3)本企业内部使用的预付卡,在相关支出实际发生时,凭相关凭证在税前扣除.
提醒:不是说”不征税发票”不能报销或税前扣除,购买购物卡取得”不征税发票”,仅仅是说购买或充值时发生的相关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后续”花出去”了,购买或充值时取得”不征税发票”也是税前扣除凭证之一.
再比如:水资源费平移为水资源税部分,在货物劳务名称栏填开”不征税自来水”,在税率栏选择”不征税”,税额栏显示为”***”,可以作为水资源税支出凭证.
销售折扣购物卡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对此类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未作具体规定,实务操作不统一,通常采用以下两种处理方法:
(1)按购物卡面值金额全额确认收入,并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某商场推出折扣购物卡活动,顾客购买面值5万元以下的购物卡,折扣92折;5万元或以上的,折扣85折.例:销售面值1万元购物卡;折扣92折,账务和税务上处理:
在销售购物卡时:
借:库存现金(实收金额)
销售费用(折扣)
贷:预收账款(购物卡面值)
在持卡人用购物卡消费,增值税率为16%:
借:预收账款(购物卡面值)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按实际收入金额确认收入,并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销售购物卡时:
借:库存现金
贷:预收账款
在持卡人用购物卡消费,增值税率为16%: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预付卡销售发票可以报销吗?综合以上内容所述,通过上文小编老师讲解的相关资料后,相信学员们看完上文资料后对此预付卡销售的收益处理都有一定的理解,一般预付卡都是在实际发生的时候才开始进行账务处理的;当然如果你们对此内容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需要咨询,欢迎你们来关注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