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应该遵循几个原则:

  1、是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要等合同预付款金额,以体现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

  2、是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投标保证金无关。按招投标法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为招标控制价的2%且不得超过80万元;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一般而言,履约保证金金额会高于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了中标人且双方签署合同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不足数由中标人补足;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中标后放弃的,招标人可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但不可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是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确定要与合同付款条件联系起来,履约保证金一般随进度款同步返还。

  4、根据国务院《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8条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