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工资年末余额如何处理

年末应付职工工资贷方有余额,表示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是企业的一项负债,如果年末结账时,没有发放就不用做账务处理,就放在应付职工工资贷方就可以了.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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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按年发放如何申报个税

一次性发全年工资可以按照年综合收入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即年收入低于6万元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即平均每月工资不到5000元是不用缴纳个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应付工资年末有余额如何处理?企业需要核算员工的工资情况,包含企业支付的工资、社保、津贴补助等各种明细,企业的工资一般是先计提,之后再发放,如果两者跨月份了,那么企业的报表中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是有余额的,按照实际情况列报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