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中,没有需要调整的项目就只填写载账金额和税收金额一致.但相关数字需要填写.如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等.这个是有相关发生额就需要填写,而不是说要纳税调增才填写,不调增据实扣除的,就不用填写的.
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调整
一、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收入类项目
1.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
二、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支出类项目
1.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作纳税调整处理,且为永久性业务核算.
2.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缴纳的职工工会经费,要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此时产生时间性差异,应做纳税调增项目处理.
4.五险一金.
5.利息支出.
6.业务招待费.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8.罚款、罚金、滞纳金.
9.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而非公益性捐赠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可以不填吗?企业申报纳税的时候需要填报纳税调整表格,主要是因为企业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企业税法的规定是不同的,企业纳税申报的时候,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处理,两者之间造成的差异大家可以参考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