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损失,账务处理有两种办法,一种是直接转销法,一种是备抵法.由于直接转销法存在着一些不足,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不允许任何企业采用直接转销法核算坏账损失.因此,目前企业对坏账损失的账务处理以备抵法为主.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前期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应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前期已部分计提坏账准备的,应全额补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年末确定确实无法收回的,经适当审批流程: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坏账损失如何税前扣除
坏账损失想要税前扣除需要依照规定程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即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的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应收账款收不回来了应怎么做会计分录?应收账款如果确认无法收回,在财务上我们是通过坏账损失来进行核算的,且按照相关的规定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具体的会计分录,小编已在上文中做了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