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
投资单位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采用成本法
这里说的控制,并不一定是控股50%以上,采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只要实质上是投资单位话语权较大,则属于控制.
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
也可以这样理解:成本法是用来核算自己家的东西,权益法用来核算不是自己家但是和自己有关联的东西.
成本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1、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2、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3、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怎么使用?企业的长期股权类的投资,在会计核算的时候,我们通过长期股权投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有两种,成本法的核算方法我们在上面的文章中已经给大家做了介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