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的一些情况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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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方法

视同销售行为,全称”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意为其不同于一般销售,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只是在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行为一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争议,是很多财务人员的感到比较纠结的问题!下面将税法规定的8种视同销售情况分享如下:

①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委托方的处理,视同买断方式下一般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②销售代销货物;

(受托方的处理,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不确认收入)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应付职工薪酬处,”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看过了视同销售的一些情况有哪些的内容后,要是实务中公司有些视同销售的行为,财务也应该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增值税.视同销售中的增值税计算跟普通销售收入增值税计算是没有太大的差异,计算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来网站问问会计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