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好吃懒做,经常想着法儿怎么能少出力多赚钱。这天,他无意中看到一条消息,说是可以从一些电商那儿花钱取得大量的客户信息,然后转手倒卖赚差价。既然这是一条“发财”之路,他立即“开干”,边联系“神秘的货源”,边在贴吧上寻找需要客户信息的买家。

后,小刘以15 000元的价格向他人贩卖了某电商平台客户的购物交易信息21 798条,因涉嫌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小刘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我们来看一下,什么是“公民个人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0号),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公民的个人信息是属于公民的隐私范畴,任何人不能随意泄露给他人,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在网上散布、泄露他人信息的,除了一般的民事侵权赔偿的责任,还会面临处5日或10日以下拘留以及5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严重者,诸如小刘的类似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修正的《刑法》对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比如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征信信息等五十条以上的;或者可能影响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信息五百条以上的;以及除这两类之外的其他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此外视情节,对直接责任人会面临三年到七年不等的徒刑,对单位犯罪的,并处罚金。

我们具体来看一下,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违法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上述两高的司法解释第5条明确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小刘收取钱款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性质属于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与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行为方式相符合。小刘系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为牟利而实施了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理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开篇案例中,小刘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达21 798条,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最终,法院对小刘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小刘为快捷取得钱财,财迷心窍最终酿成苦果,失去人身自身,也是其咎由自取。

当然,如果类似网络平台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且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或者“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网络经营者可能会被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当然,同时触犯这两个罪名的,会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在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安全已成为大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刻不容缓,现阶段隐私泄露,非法交易等行为日益增多,许多人不堪其扰,为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国现行的有网络安全法、《民法典》,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及其修正案等法律,及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首次就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门出台的上述司法解释,所以我们首先有了维权的法律武器。

其次,针对个人信息被不法使用,首先要做好个人信息的日常保护,同时加大对相关平台、机构的监督,发现问题,受害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制止和维权,并向主管机关举报,主管机关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并及时地进行民事、行政处罚,直至让其受到刑事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