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调增的.以下计算所得税时不得扣除滞纳金.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具体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具体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具体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调整
一、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收入类项目
1.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
二、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支出类项目
1.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作纳税调整处理,且为永久性业务核算.
2.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缴纳的职工工会经费,要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此时产生时间性差异,应做纳税调增项目处理.
4.五险一金.
5.利息支出.
6.业务招待费.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8.罚款、罚金、滞纳金.
9.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而非公益性捐赠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
企业所得税年报时罚金需要调增吗?根据上面的介绍,我们知道企业支付的行政单位的罚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是不能抵扣相关的税金的,需要进行纳税调增的处理,具体的会计分录大家可以参考我们上面文章中的相关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