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买方要求开具正式发票,即使商品尚未交付、销售尚未实现,但因为已经发生了纳税义务,所以需要缴纳税款.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借:预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条件达成,开具正式发票时
借:预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开具收据或”不征税”发票
因是预付款,其商品尚未交付、销售尚未实现,可在开具发票时选择”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开具,税率一栏填写”不征税”,待后续纳税义务发生后,再开具正常发票.这样开具的好处是暂不需支付税费,待纳税义务发生后,开具正式发票时一起缴纳税款即可.
为了让大家更好的理解如何编制相关账目的会计处理方法,小编用案例为大家演示一下开具”不征税”发票的会计处理方法.
【案例】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提供500台空调,每台售价5万元(不含税),合计价格为2 500万元,合计价税为2 82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合同签订之后7日内,B公司向A公司预付30%款项,即847.5万元;A公司收到预付款即开始备货,并于30日内将约定的空调运送到B公司施工现场,移交给安装公司,B公司支付总价款的65%,即1 836.25万元;剩余5%款项半年后支付,即141.25万元.经过协商,A公司给B公司开具”不征税”发票,则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预收款847.5万元,开具”不征税”发票
借:银行存款 847.5
贷:预收账款–B公司 847.5
2.按约定将空调送到B公司施工现场后,收到65%货款1 836.25万元
借:银行存款 1 836.25
预收账款–B公司 847.5
预收账款–B公司 141.25
贷:主营业务收入 2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25
3.按照约定半年后收到5%尾款141.25万元
借:银行存款 141.25
贷:预收账款–B公司 141.25
预付款收到发票后怎么做账?根据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大家可以了解到企业支付预付款,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一方,可以按照发票上的金额入账,如果取得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进项税额还是可以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