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当事人对自己去世后财产处理的一种意向表达,在《继承法》中明确规定了在有遗嘱的情况下优先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时才开始按照继承顺序顺位继承。没有立遗嘱很导致很多继承纠纷,比如现在最为常见的独生子女因为父母没有立遗嘱而导致遗产要被一大群亲戚来分割。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立遗嘱的重要性;只要遗嘱合法有效,那么就能保证当事人的遗产能够完全按其意愿来处理。

立遗嘱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不是随便一句话,遗嘱就立好了、就具备法律效应了。要想遗嘱合法有效,就必须按照规定来立;目前,我国承认的、有效的遗嘱形式有5种,分别为: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

1、自书遗嘱

很显然,自书遗嘱就是自己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要有效,从形式上必须具备3个条件:一是遗嘱的全文必须立嘱人本人全文手写,二是要有立嘱人的本人签字和手印,三是要落下立嘱的年月日信息。自书遗嘱不需要有见证人在场,因为不需要费用也不挑时间和地点,因此可以说是现在使用率最高的一种立遗嘱的形式。

2、公证遗嘱

选择这个方式则需要立遗嘱的当事人亲自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经由公证机关按程序详细处理后在遗嘱上盖章证明当事人的遗嘱是真实有效的。公证遗嘱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立嘱人无法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时,可要求公证人员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

公证遗嘱是目前可信度最高,遗嘱纠纷也最少的一种形式;但是相应的也会产生公证费用;因此,普通家庭选择公证遗嘱的人还是不多的。

3、录音遗嘱

立嘱人本人以录音的形式交代自已去世后遗产的处理方式,按照法律规定,录音遗嘱想要具有法律效应,必须满足录音立嘱时有2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4、代书遗嘱

当立嘱人本人的行动能力已经无法实现自书时,就可以采用代书遗嘱的方法。顾名思义,代书遗嘱就是他人按照立嘱人的意愿,替起书写遗嘱的具体内容。按照法律规定,代书遗嘱也需要有2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

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充分的时间来立下书面或录音遗嘱,有时候意外发生的太快,根本来不及准备立遗嘱的事。按照《继承法》第17条相关规定:当立嘱人处于危急情况下时,可以采用口头遗嘱的方式交代遗产处理方法,但是必须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当立嘱人脱离危险,身体状况可以实现自书遗嘱或录音遗嘱是,该口头遗嘱自动失效。

立遗嘱的形式有5种,基本上可以保证当事人有机会立遗嘱;但是,除了形式外,遗嘱想要合法有效,还要保证它的确能代表立嘱人本人的意愿,确保立嘱人是在清醒的、有思考能力的情况下,基于本人意愿来立的遗嘱。比如,老年痴呆的人在病发期间是没有立遗嘱的行为能力的,因此在此期间无论以什么形式立的遗嘱,均可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