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7月1日开始,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开始施行了,同时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废止。在新的车辆购置税法中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是13%。

该怎么理解这条规定呢?我们不妨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来算一下。

假设某款车型出厂价格是10万元,4s店九折销售,我们实际上交付给4s店9万元,销售发票上的金额也是9万元,那么我们需要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为:

汽车出厂不含增值税的*车价格:10万×(1-13%)=8.7万(元)

实际成交计税价格:9万×(1-13%)=7.83万(元)

车辆购置税:7.83万×10%=0.783万(元)

即我们购买一辆厂家指导价是10万元、实际成交价是9万元的家庭自用汽车,需要缴纳0.783万元的车辆购置税。其它的车型以此类推。

在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一下:

1、假如说某款车型销售火爆,4s店加价销售,比如10万元的车加价1万元,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购车发票上该开多少钱呢?其实还是10万元,因为加价的1万元4s店是不会写成购车款的,而是写成手续费、服务费或者加装饰等,所以我们的购置税计税价格还是10万元,大约需要缴纳0.87万元的购置税。与此类似的还有*款购车的手续费等其他费用,这些都不会记录购车款的。总之就是,无论你以多少钱买的车,计税价格都不会超过厂家指导价。

2、假如我们和4s店做一个猫腻,10万元购买的汽车,购车发票上只写5万元,这样我们是不是就可以少缴纳购置税了呢?告诉你这样也是不可以的,因为在该法案第七条中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这就是我们俗称的汽车“光盘价”,也就是该车型的最低纳税金额,一般是厂家指导价的八折左右。不过在新的购置税法中,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更大了,如果你购买的车确实是售价较低的问题车,那么也可以降低计税价格。

3、有些人买车后愿意让4s店的人给他们跑手续,缴纳购置税等,可是这里面是有猫腻的。比如说厂家指导价10万元的车,你以9万元购买,应该缴纳的购置税是0.783万元,但是4s店的工作人员可能会向你报一个0.87万元的费用。因为他们是用厂家指导价来给你计税,但却用实际成交价向税务局报税,这样中间就有了近千元的价差,这些钱就进了4s店或私人的钱包了。

4、最后这一点特别重要。在2019年7月1日以前,我国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在在2019年7月1日以后,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从“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上升为“购置税法”,这是一个本质的变化,意味着车辆购置税正式进入税法体系。同时明确车辆购置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使该法律的威严大大提升了。经常有人喜欢在车辆购置税上弄虚作假,玩一点小手段,以达到少交购置税的目的,在以前只是违纪行为,不会上升到法律的范畴;但是“购置税法”实施以后,这就是偷漏税的违法行为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会有牢狱之灾。所以,按章纳税,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