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应分别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不同处理.
研究阶段的支出一般都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无形资产形成的必须支出,应资本化支出,计入成本.
所以,研发专利权的会计处理为: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
开发阶段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
研发成功投入使用:
借:无形资产-专利技术
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费用化支出
如何确定专利权的价值并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专利技术计入什么科目
答:专利技术属于”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可以可靠计量.
无形资产通常是按实际成本计量,即以取得无形资产并使之达到预定用途而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对于不同来源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成本构成也不尽相同.
如果无需摊销,直接记管理费,或记无形资产,否则,记无形资产摊销.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专利费
贷:银行存款
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新会计准则,每月摊销无形资产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企业外购与研发相关的专利如何入账?上面的文章中我们介绍了企业外购的研究开发的费用的账务处理,企业购入的研究开发项目发生的相关支出等,可以按照企业本身研究开发支出进行账务处理,具体的分录请大家参考我们上面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