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市民拨打电话咨询:家里有房子未装修、一直闲置,自己没有享受物业服务,是否可以减免物业费

家住西工区的市民王女士说,5年前,她在洛龙区买了一套房子,没有装修入住,但一直按期交物业费。前不久,她找到物业公司,想协商减免物业费,但对方没有同意。

“几年来,我从来没住过那套房子,没有享受到物业公司的服务,我认为应该给我减免物业费。”王女士说,她想咨询有没有相关政策支持她的想法。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在现行的物业管理相关政策中,没有规定未装修、闲置房屋的业主可以享受物业费减免。

“物业费是指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公共部位清洁、绿化、公共设施保养、公共秩序维护等具有共同性质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物业服务是具有公共性、持续性、整体性的,不会因哪户业主没有装修、没有入住就减少物业服务的成本。因此,按时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不管是否已经装修入住,都需要按时缴纳。”法眼云律集团河南区域负责人苏婧律师说。

苏婧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文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苏婧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也作了相关规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即使业主未装修、未入住,也应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如果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郭秩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