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建议百到客户那里去把发票找来,然后复印,再去税务部门备案.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度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问.”因此,存根联和记账联属于发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答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并且,《中华人民共回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对发票丢失行为的相关处罚做了明确规定.因此答,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丢失,应当登报遗失,并接受税务机关处罚.
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故你单位备案后可税前扣除.
根据《全国纳税服务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被盗、损毁致无法辨认代码或号码、灭失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备案.备案可由购销双方协商,由丢失责任一方办理.以上就是发票的记账联找不到了怎么办的部内容,看完以上内容大家还有疑问的话随时来和小编交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