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活动费用年末余额吗?

1、行政单位会计–一般在月末不结账,年度终了时进行年终结账.

2、对于行政单位会计来说,主要是将各收入和支出账户的余额,结转记入”结余”科目,从而结平收入、支出账户的工作.

年终转账的具体步骤是:①进行12月份月结,结出各账户12月份借、贷方发生额合计与全年累计发生额,并结出12月末余额.②编制结账前资产负债表,进行试算平衡.③办理年终结转.④编制结账后资产负债表.

年终结转是:将”拨入经费”(不含预拨下年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费支出”(不含预拨下年经费)、”拨出经费”和”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科目.有专项资金收支的单位,应将非专项的收支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经常性结余”明细科目中;将专项收入和支出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专项结余”明细科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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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费用税前扣除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预提费用是企业会计核算的一个会计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固定资产修理费等.如果您是指预提费用的余额税前扣除问题,请您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四条原文规定如下:除税收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二)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三)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四)确定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五)合理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

业务活动费用年末有余额吗?整体上来说,其实按照小编老师整理的相关介绍资料,我们都知道如果是一般企业在月度结转业务活动费用的话,那么在年末的时候可能就不存在;如果是行政单位的业务活动费用在年末上结账处理,那么就会有余额发生的;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都在本网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