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调整所得税涉及到利润的调整应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和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这两个科目核算,这是调整利润应纳所得税时做的,也就是只对所得税部份进行损益调整,最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年度财务报表是根据会计帐上的数据编制的,不是按照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后来编制.
3.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对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不是对会计帐的调整.因此,调整后的那部份费用不做会计调整分录.
4.因为调整前是亏损,不需要缴所得税,调整后需要缴所得税,那缴纳的这个所得税杂个反映出来呢,如果不反映在财务报表上,纳税调整后需要补缴所得税帐务处理
1)按补缴所得税作提取凭证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2)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补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在补作所得税提取、结转的月份编制会计报表时:
1)利润表不作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也不在损益表中体现.
2)要调整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和”应交税金”项目的年初数.
调整所得税涉及到利润的调整应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和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这两个科目核算,这是调整利润应纳所得税时做的,也就是只对所得税部份进行损益调整,最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汇算清缴对象
根据现行所得税法的规定,凡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帐目清楚,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齐全,核算规范,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经税务机关认定适用查帐征收的企业,均应当在年终进行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其适用对象具体包括:⑴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内资企业或者组织,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组织.⑵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包括依法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及经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批准成立的负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独资、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纳税人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亏损、或处于减免税期,均应按照相关税法的规定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汇算清缴的对象有两个:一、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才上就是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增值税季报表可以改吗全部解答,如果你还想要学习与之相关的财会知识,本网站一定是你的不二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