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承包协议

发包单位: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公司对接管物业小区的服务质量,根据《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名称:

  二、承包方式:对项目实行整体承包

  三、承包期限:壹年,从 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2日止。

  四、承包内容: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伍万元承包费用,对嵩基温泉花园项目进行经营管理,实行独立核算,自付赢亏,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不得变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经营状况及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二>甲方义务:甲方给乙方提供公司印鉴及各种证照,并协助乙方做好证照年检及帮助乙方承接物业,为乙方提供前期已接管物业小区的资料及介绍情况,为乙方提供办公用房。

  <三>乙方权利:乙方有权利用郑州市嵩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名义,为嵩基温泉花园项目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有权主持项目全面工作,对项目人员有权调换。对在工作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有权及有义务调解处理。

  <四>乙方义务:乙方有义务理顺项目管理体制,加强项目人员、财务、资料档案及各项工作管理。对所接管的物业小区加强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达到让业主满意。乙方应重视项目员工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要求物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等。

  六、嵩基温泉花园小区的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维护、维修、给排水、供电、电梯、消防等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

2、小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维护,要求24小时有人值班。

3、小区每栋楼的楼梯间、门厅、公共通道、停车场地,做到每天清扫保洁,垃圾集中外运。

4、小区的绿化补种及管护。

5、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小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协助消防部门做好小区消防安全工作。

6、负责代抄小区共用电表、水表,代收水费电费及代缴水电费。

7、负责收取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并交公司财务进行统一管理核算。

8、未尽事宜参照乙方所报《物业管理方案》执行。

  七、乙方负责公司(除法定代表人外)所有人员的工资福利(会计、档案管理员由甲方统一管理,工资由乙方承担),办公经费等一切开支,确保项目正常运转。

  八、小区各项收费由甲方财务进行统一管理,每月15日前甲方支付乙方工资约25000元,甲方每年对乙方物业管理进行考核,达到要求后,补发剩余乙方费用。

  九、乙方对所接管的物业小区,房屋及水电等设备设施的维修,按国家规定的保修年限执行,在保修期范围内的由乙方组织维修、资金由甲方负责,保修期届满的,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与业主代表共同协商后,写出维修建议报房屋主管部门批准,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

  十、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五日内向甲方交保证金伍万元(50000.00元),承包期满后,乙方不续包,如数退还乙方,甲方不付利息,如乙方续包,该押金继续抵押直到不承包为止退还。

  十一、乙方(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发生的业主财物被盗及物业服务有关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二、乙方收取的停车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小区内不能停放油罐车、大货车、工程车。

  十四、业主装饰装修时不准改变主体结构及外观。

  十五、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转包,如发现转包或公司管理不善,物业服务质量低下,业主投诉较多,甲方有权停止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乙方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十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十七、在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