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风险大了,按国家法律规定,不能为其他人代开发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根据我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只限于用票单位和个人自己填开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通过短信承诺代开发票属于违法行为,同时用户得到的也不会是真发票.税务部门提醒发票用户,通过非法途径取得发票的,买卖双方都会受到相关处罚.
只有税务机关才有”代开发票”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它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税.
代开发票”的行为,通过合法的票据,掩盖非法的交易,”小金库”、个人贪污、挥霍浪费、偷逃国家税收的真实内容在发票上根本得不到反映,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助长了贪污腐化现象的滋生蔓延,这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很多不利因素.
一般纳税人给小规模开专票有风险吗?
税法上并没有禁止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不能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所以流传着禁止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因,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会在金税系统中造成滞留,形成滞留票,也就是长期不认证抵扣的进项票,会引起税务机关的风险提示,会有被审查,并提交情况说明的风险而已.当小规模纳税人正在变更一般纳税人时期,可能会要求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他们会选择企业被认证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再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有360天.
以上详细介绍了给别人交预交税款有风险吗,也介绍了一般纳税人给小规模开专票有风险吗.作为一名单位的财务人员,一定要非常清楚,给别人一交预交税款是有风险的.每一个财务人员都需要终身学习,财务人员在进行终身学习的时候,最好是选择一个可靠的平台,欢迎来到本平台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