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免征的教育费附加怎么做账处理?以下是小编分享的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如何做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从2016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但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相应地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两项教育附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那么,免两项教育附加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规定,为了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
例如:某商业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1月份含税销售收入3.09万元,2月份含税销售收入9.2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2%.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月份会计处理
1.计提增值税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30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
2.根据财会〔2013〕24号和财税〔2015〕96号文件规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900
3.计提城建税及附加为0
2月份会计处理
1.计提增值税时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92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700
2.计提城建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89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89.
教育费附加是什么意思?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国务院于1986年4月28日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指出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现改为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 (国发[1984]174号文) 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按照该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以上详细介绍了免征的教育费附加怎么做账,也介绍了教育费附加是什么意思.作为一名免征教育费附加的单位的财务人员,一定要非常清楚,免征的教育费附加做账方式如本文所示.每一个会计人员都需要找到一个平台,积极的学习各种会计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够跟得上时代变化下,会计处理方式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