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增资要交印花税吗?没有实际到位的认缴部分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应按照实收部分缴纳万分之2.5的印花税,并计入”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核算.
参考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两则”及有关规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新会计制度,统一更换会计科目和账簿后,不再设置”自有流动资金”科目.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已不适用,需要重新确定.为了便于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本通知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认缴制下的注册资本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股本”科目.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时因没有纳税资金来源,没有纳税能力,无需缴纳印花税,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在实际收到出资时缴纳印花税.
今天关于认缴增资要交印花税吗的解读就到这里啦,大家需要注意的是,认缴制下企业未实际收到注册资本,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只有实际收到投入的注册资本才需要确认并计征印花税.大家清楚了吗?更多印花税的实务问题请登录网站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