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出具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研究与开发某项目所支付的费用.我国有关制度对研发费用的规范存在于两个方面《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从会计核算角度规范了企业对研发费用的确认、计量、记录及报告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从税法角度规范企业对研发费用的归集、摊销及抵减企业应税收入进行了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十条规定,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企业应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资料.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得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申报的结果进行合理调整.
增值税进项加计扣除的计算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加计抵减时,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的角度看,会出现3种情况.
第一种情形,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第二种情形,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第三种情形,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加计扣除审计报告是必须要有的吗?据小编了解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得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大家在进行实际操作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来询问网站的老师,我们立马解答!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点击答疑窗口进行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