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股(期)权激励制度,上市公司经证监会批准可以对公司员工实行股权或期权激励,如果获得授予激励的员工离职,而股(期)权激励还没有实施,那么离职人员所对应的份额就相应的注销.
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设计从国外的实践来看,限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获得条件;二是出售条件,但一般来看,重点指向性很明确,是在第二个方面.并且方案都是依照各个公司实际情况来设计的,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1.收到认股款
借:银行存款(企业有关限制性股票按规定履行了增资手续)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
借:库存股(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
贷: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限制性股票的涉税问题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于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公司员工就取得了公司授予的股票,只不过这些股票是有限制的,员工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并取得所得.因此,在授予日,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和国税函〔2006〕902号文件所说的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是不一样的,它不是有确定价值的财产.因此,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不能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所得,应在实际解锁日按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二级市场价格,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并按财税〔2005〕35号文件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公司当初是按有偿方式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的,可以扣除员工购入限制性股票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3.应纳税额的计算.限制性股票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和股票期权所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基本是一致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是什么意思?如上文所说,限制性股票是激励对象达到一定目标的时候才能抛售的股票,适合成熟性的企业.回购注销也就是回购了之后再注销之前增发的股份,也有是直接从持有者手上回购注销的.以上就是所有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