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赊销商品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含税销售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不含税销售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
收回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含税销售收入)
贷: 应收账款 (含税销售收入)
月末结转赊销货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若是采用赊销方式,容易发生坏账情况.
相关公司法案将应收账款定义为能在12个月内变现的流动资产.由于赊销带来的风险导致部分账户无法收回或无法在12个月内收回,因而有必要从利润中提取一部分作为坏帐准备金.坏帐准备金的提取增加了公司费用,减少了当期利润,但却很有必要.坏帐准备金提取的不同方式:1. 根据帐龄备抵如过期3个月的提取25%,6个月提取50%,9个月提取75%,12个月提取100%2. 按固定比例提取如每月提取1‰或年提取1%3. 高风险账户的全额提取,当货款收到后有关价值再转回损益账户坏帐准备金的冲销则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
赊销商品什么时候确认收入?详细的答案小编在上文中为大家列出,小编不建议企业、公司使用赊销方式,因为信用或者管理不善的原因,会更容易发生坏账情况,这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隐患.在文章的下半部分有一些关于坏账准备的内容,大家可按需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