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发票作废需满足如下条件:
1、未跨月.
2、未抄税.
3、未认证.
已验旧,即等于已抄税,是无法直接作废的,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开负数发票冲减掉错误发那份发票金额.
领购发票应该需要什么文件?
1 、纳税人办理,发票,验旧纳税人再次领购发票前 , 需将前次领购的发票进行验旧, 应携带下列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发票领购及信息变更表》;
(3)已使用过并在封面注明开具金额的普通发票;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
a、《专用发票汇总表》,《专用发票明细表正数发票清单》;
b、《专用发票明细表正数发票废票清单》、《专用发票明细表负数发票废票清单》和作废发票的全部联次;
c、《专用发票明细表负数发票清单》和负数发票记帐联复印件及其对应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② 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须提供:
a、《普通发票汇总表》、《普通发票明细表正数发票清单》;
b、《普通发票明细表正数发票废票清单》、《普通发票明细表负数发票废票清单》和作废发票的全部联次;
c、《普通发票明细表负数发票清单》和负数发票记帐联复印件及其对应的正数发票(发票联)或《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件.
2 、纳税人自印发票需交验的,自印数量较少的必须到发票窗口办理;对印制数量较大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税务人员定期到户进行交验检查.
发票验旧后还能作废吗?发票验旧就是认证,认证后就不能进行作废了,当月错误的发票应该当月进行作废,若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的情况在开具时发现就可以当即进行作废处理,在纸质发票各联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