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个高校为了抢占人才制高点,引进优秀人才,竞相开出了具有竞争力的优厚待遇,如配偶随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等,但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当属大额的住房补贴.由于补贴的金额大,税负经常高达45%,这不仅让引进的人才,也让引进人才的高校觉得难以接受.基于此,如何在制定人才引进方案时就结合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筹划,关系到高校人才战略的落实和效果.
解决此问题的办法有两个,一个是引进人才与校方签订借款协议,校方把住房补贴一次性借给所引进人才(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然后在约定的服务期内逐月进行冲抵.另一个方法就是由校方向当地税务局进行请示,采取住房补贴一次性发放,个人所得税按住房补贴总额在签约服务期限(最多不要超过10年)进行平均分摊计算的方法,如苏州和广州的地方税务局就规定了这样的做法.下面以广州地方税务局的做法为例来举例说明:
某高校引进人才甲博士取得了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甲博士与学校签了5年的合约,假设甲博士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4500元,应缴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500元,李博士当月应缴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如下:
第一步:当月工薪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4500-费用扣除额2000-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500)×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175元
第二步:当月工薪收入与安家费合计应缴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4500+住房补贴100000÷签约期限5÷12月-2000-500]×15%-125=425元
第三步:一次性安家费应缴个人所得税=(425-175)×签约期限5×12月=15000元
第四步:当月实际应缴个人所得税=175+15000=15175元
这种计算方法不仅让引进的人才及时拿到了足额的住房补贴,而且充分考虑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性质,即这笔钱是有约定条件的预发款项,约定的条件除了不同年数的服务期外,一般还规定了在约定的服务期内引进人才必须达到用人单位的考核要求,否则引进人才就要退还或被扣发相应金额的住房补贴.基于此,一次性发放的住房补贴应在约定的服务期内平均分摊计算比较合理,也比较符合税法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方式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方式主要包括:
1、利用年终一次性奖金:
这个思路应用的非常普遍了,基本上大部分公司都在应用这个.比如高管李经理,月工资9000,全年无奖金.全年应交个税(9000-5000)×10%-105=295,全年共纳税为3540元,;假设每月发7500元,年终发18000元奖金,全年应缴个税为(7500-5000)×10%-105+18000×3%=2220.这样全年节税3540-2220=1320元.
2、避免进入高税率区
应尽量避免临界所得进入高档税率区.比如企业高管王主管8月份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10%的税率,再多发几十元工资,税率就变成20%了,那么这几十元就应尽量改期发放,避免”看似发的多,到手的反而少”的尴尬.
3、提高福利,减少名义所得
降低职工名义收入是进行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一种有效的手段,并且如果企业能够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员工多一些企业福利,那么也能起到良好的避税效果.比如把个人收入变为单位对职工的福利劳保支出,房租、通讯费补贴、出差补贴等,个人收入就可以在单位经营成本中税前扣除.
4、利用税收优惠
比如最近的商业健康险税前扣除.
5、削平收入起伏
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的薪酬起伏不是很大,那么则不会有高额的纳税支出,所以在做个人税收筹划的时候,可以将高额的收入分摊在每个月份,这样可以有效的节省税收支出,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季节性生产企业,尽量均衡每月所得.对于一些淡季旺季收入波动比较打的行业,可以合理设置每月的薪水,这样也可以节税.
6、提高公积金缴纳标准
如果员工公积金的缴纳费用能够控制在前半年平均工资的12%以内,那么则是不用缴税的.所以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时候,可以通过提高公积金缴纳方式来实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同意每月多交住房公积金那么则可以合理进行避税.
各位小伙伴今天关于政府房租补贴纳税筹划怎么操作的解读就到这里啦,同时还对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税收筹划方式也进行了延伸介绍,现在大家对于房租补贴、住房购买补贴等的税务筹划的思路和原则是不是有了一个基础性认识呢?更多税务筹划案例,请登录我们的网站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