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管理人员报销油费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燃油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单位销售人员报销油费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燃油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3、单位采购人员报销采购原材料运输油费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xx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4、单位基建人员报销建设施工油费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燃油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5、工程施工企业报销对外施工油费会计分录
借:工程施工-燃油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6、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销开发项目油费会计分录
借:开发成本-燃油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如果是公司汽车加油费,则摘要如下:
摘要写(付XX车加油费)
借:管理费用-运输费
贷:现金
同时,报销油费必须提供的资料有:报销单,加油的发票,车行驶记录明细表.报销单需要司机签字,行政部经理签字,老板签字,会计,财务负责人签字 .为什么要提供车行驶记录明细,因为财务要审核报销数据的合理性、真实性.
员工私车公用相关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员工私车公用相关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对于税前扣除问题,不止我们在纠结,各地税务局也纠结,有的税务局说”Yes”,有的说”No”.
做法一:可以在税前扣除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规定,企业因业务需要,可以租用租车公司或个人的车辆,但必须签订6个月以上的租赁协议,租赁协议中规定的汽油费、修车费和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 1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员工将私人车辆提供给企业使用,企业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支付租赁费,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陕西省国税2020-03-07对相关问题也有答复:企业与个人签订了租赁合同,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他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做法二:不能在税前扣除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的通知》 (青地税函[2010] 2号)规定,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应当是企业本身发生的,而非企业投资者发生的,因此私车公用发生的诸如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总结一下: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只要与企业生产经营具有相关性、合理性、真实性、准确性,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但不能随便扣除,涉税风险较大.
如果企业和个人有针对车辆使用签订租赁协议,并且协议中明确规定:企业承担车辆产生的相关费用.那么,这些费用就可以认定为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如果这些费用都有正规的发票,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没有签订协议,那就不行了.
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也经常会遇到类似油费报销等问题,其实我们在答疑过程中关于油费报销、私车公用等财税处理问题的咨询也比较多,在实际工作中又易出现税务风险,今天关于员工报销油费账务处理怎么做的我们做了较为全面的解读,希望能够有助于大家应对实务工作.